然而,大多数人都不会想到这些,于是,A与B结婚了。果然并不例外,两个人开始厌倦对方,甚至还产生了仇视之心。那么,这该怎么办呢?
即使让我给出答案来,我也不行。我不知道,因为我自己也一直在探寻属于自己的答案。
我并不认为一个有妇之夫与一个有夫之妇不能恋爱。
尽管人们一般会同情被抛弃之人,而憎恨抛弃人的一方,但是,为了不抛弃而不抛弃,则必须与被抛弃方忍受同样的痛苦,因此,我认为失恋与恋爱,在痛苦上是等价的。
总之,我只是同情而已。说什么因同情而放弃恋爱,首先,会使人忧郁而不快,这一点我非常厌恶。
和做弱者比较而言,我宁愿选择做一个强者,选择积极的生活方式。这条路实际上是一条多苦难之路。为什么这样说呢?因为弱者之路尽人皆知,虽然黑暗,却不会经历艰难险阻,无须精神上的巨大斗争。
然而,任何正确的道理也绝不是都符合每一个人的情况,人人都有个性之差异,因为其所处的环境与其周围的关系常常是独属于他自己之物。
我们的小说从古希腊时候起,即频频光明正大地、无悔地围绕着恋爱这一主题而作,因为个性除了以个性自身去解决之外别无他法,如果有什么适合所有人的规则,而可以断绝恋爱的话,那么就没有必要再写什么小说,并且小说的存在也会变得毫无意义。